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食品安全,貴州省施秉縣近期組織市場監管力量,對轄區內農貿市場、生鮮超市、肉類及果蔬銷售攤點等經營場所,集中開展了禁用“生鮮燈”的專項排查整治行動。
此次行動旨在嚴格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該辦法明確禁止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品質的判斷。
“生鮮燈”是一種通過特定顏色的燈光照射,使肉類、海鮮、果蔬等生鮮產品看起來色澤更加鮮艷、品相更佳的照明燈具。這種“美顏”效果往往掩蓋了產品的真實狀態,可能導致消費者在視覺上產生誤判,購買到并非預期新鮮度的商品,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在排查過程中,執法人員深入各經營場所,重點檢查肉類、熟食、水果、蔬菜等攤位的照明設施。他們向經營者詳細解讀相關法規要求,明確指出使用“生鮮燈”屬于違規行為,并要求存在問題的商戶立即進行整改,更換為普通白光燈等不影響產品真實色澤的照明設備。執法人員還向經營者和消費者發放宣傳資料,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強調誠信經營的重要性,督促經營者自覺落實主體責任,拒絕“燈光濾鏡”,讓生鮮產品回歸本色。
為確保整治效果常態化,施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了長效監管機制。一方面,將禁用“生鮮燈”的檢查納入日常監管重點,加大巡查頻次和力度;另一方面,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消費者積極參與社會監督,一旦發現違規使用“生鮮燈”的情況,可及時向監管部門反映。
通過此次專項排查,施秉縣有效規范了食用農產品銷售市場的照明使用行為,遏制了通過燈光誤導消費者的不良營銷手段。下一步,該縣將繼續鞏固整治成果,持續營造安全、透明、公平、放心的消費環境,讓廣大群眾能夠看清生鮮產品的“素顏”,買得明白、吃得放心,切實守護好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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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08 09:16:48